
要牌照、驾照:无论是电动自行车,还是两轮摩托、三轮、四轮车用户,上路时必须拥有合法的牌照、准驾相符的驾驶证以及行驶证。以四川达州市为例,202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的《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就明确规定,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将被责令补办登记,并处 50 元罚款 。多地也对故意遮挡、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行为,责令改正并处 30 元罚款.
要佩戴头盔:两轮、三轮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。“一盔一带” 政策自 2020 年开始实施以来,一直是各地电动车管理的重点。如果驾乘人员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一般会收到 20-50 元的罚款,像广州市罚款则达到 200 元。佩戴头盔能在意外发生时有效减轻对头部的冲击,为骑行者的安全保驾护航.
要遵守交规:两轮、三轮还是四轮电动车,上路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,如不得乱停乱放、闯红灯、逆行等。相关部门会依据地方标准对这些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。比如江西新余,当地交管部门将在 2025 年 2 月针对电动三、四轮车的闯红灯、逆行、违法载人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进行集中查处.
不要假牌套牌:用户买卖、伪造、变造车牌的,公安部门将收缴号牌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;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的,收缴并处 100 元罚款。车主务必使用正规合法的车牌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.
不要非法改装、拼装、加装:两轮、三轮、四轮电动车上路时,都不允许进行非法的拼装、改装、加装行为,如加装雨棚、遮阳蓬、座椅凳等。交管部门一旦发现,不仅会强制拆除,还可能对车主处以警告或者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,并责令恢复原状.
不要违规停车充电:电动车用户乱停乱放、违规充电的情况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。比如湖南湘潭市就规定,从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,电动车车主不得携带拆卸后的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,不得超出电动车使用说明规定的时长为电动车充电,不得占用、损坏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.
不要违法载人:电动自行车可携带一名 12 周岁以下的儿童,6 周岁到 12 周岁的儿童乘坐需配置儿童座椅保障安全,其他的轻便电摩不允许载人,电动三轮车特别是货运三轮禁止载人。全国多地都在对此进行专项整治,严惩电动车载人行为.
2025 年 2 月起实施的这些新标准,旨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、三轮车的上路行驶,提高道路交通安全。广大车主一定要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避免因违规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处罚,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